一、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
组 长:曹飞龙
副组长:冯爱明
成 员:焦志伟 黄建湖 赵建伟 吴太权 王义康
二、复试小组成员遴选原则及成员
按照不同二级学科硕士点分别成立“应用数学”和“材料电子学”、“光学工
程(专硕)”复试面试小组,成员从理学院“2016年拟招生导师”中产生。
三、复试名单确定原则及差额比例
复试名单按照考试成绩总成绩及单科成绩均达到国家录取分数线,且按照总成
绩从高到低确定,差额比例为1:1.2。按照不同二级学科硕士点“应用数学”
和“材料电子学”、“光学工程(专硕)”分别确定复试名单。
四、面试程序及内容
面试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,择优录取的原则。
面试程序:确定考生复试顺序、专业面试、专业英语口语面试、面试小组评议
确定拟录取名额。
面试内容:
(1)专业综合面试(每位考生约15分钟)
建立专业课复试科目试题库,考生每人抽取三道题回答,面试小组成员点评。
考生退场后小组评议,分别打分,记平均成绩,满分140分。
(2)专业英语口语(每位考生约10分钟)
以考生介绍本人情况为主,时间为3-5分钟;面试小组成员英语提问、点评,
时间为3-5分钟。考生退场后小组评议,分别打分,记平均成绩,满分60分。
注1:考生复试顺序以抽签排序(提前张贴在复试地点外),复试过程接受监
督、巡查;
注2: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,录取按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。
五、外语口语和专业综合面试标准试题库建设情况
分别建立外语口语、综合面试标准试题库。
六、外语口语和专业综合面试成绩计算规则
面试小组成员根据考生对标准试题库中题目的解答情况分别打分,最终取算
术平均值。
七、导师——研究生双选办法
(1)学科将导师或导师组的基本情况(包括姓名、年龄、职称、学位、在研
项目、研究方向等)发给学生,让学生了解导师;
(2)每位导师自我介绍不超过3分钟;
(3)学生按第一志愿、第二志愿填写选择的导师,然后导师先第一志愿,再
第二志愿选择学生;
(4)如无第一志愿填报的导师,在其他导师选择完第一志愿学生后,从第二
志愿学生中选取;
(5)如第一、第二志愿均无被选择的导师,经协调后仍无学生愿意选择,本
年度暂不安排其学生。